使用方式
- 在資產取得成本輸入買價加上運費、安裝等讓資產可以使用的費用。
- 在殘值輸入耐用年限結束時預估還值多少,在耐用年限輸入使用年數。
- 在方式選擇直線法、倍數餘額遞減法或年數合計法。
- 看第一年折舊、累計折舊,以及下方每年的折舊與帳面價值表。
折舊在衡量什麼
折舊是把資產的成本分攤到它能使用的年度裡。可以折舊的總額是取得成本減去殘值,不同方法只是改變每年分攤多少。
直線法每年折舊 = (取得成本 − 殘值) ÷ 耐用年限- 倍數餘額遞減法:每年折舊 = 期初帳面價值 × 2 ÷ 耐用年限,帳面價值不低於殘值
- 年數合計法:第t年折舊 = (成本 − 殘值) × 剩餘年數 ÷ (1 + 2 + … + n)
- 帳面價值 = 取得成本 − 累計折舊
直線法(稅法上稱平均法)每年分攤相同金額;倍數餘額遞減法每年用直線法兩倍的比率乘以期初帳面價值,前期多、後期少;年數合計法也是前多後少,但遞減得比較平均。
範例:100萬元的設備,用5年
一台設備取得成本100萬元,預估5年後殘值10萬元,可折舊總額是90萬元。
直線法:每年折舊180,000元,折舊率20%,第5年底帳面價值剩100,000元。
倍數餘額遞減法:第1年折舊400,000元,第2年240,000元,第3年144,000元,第4年86,400元,最後一年29,600元。年數合計法:第1年300,000元,之後每年減少60,000元,最後一年60,000元。三種方法5年累計折舊都是900,000元。
怎麼選擇方法
直線法最簡單,適合每年使用程度差不多的資產,例如辦公家具或裝潢。加速折舊法(倍數餘額遞減、年數合計)讓前幾年認列較多費用,較符合電腦、車輛這類前幾年價值掉得快的資產。
報稅時,《所得稅法》第51條規定固定資產可採用平均法、定率遞減法、年數合計法、生產數量法、工作時間法等方法,耐用年數依「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」。這裡的倍數餘額遞減法和稅法上的定率遞減法算法不同,報稅前請和會計師確認。
怎麼使用折舊表
折舊表可以用來估算每年的費用與獲利、規劃設備汰換的時間,或在出售資產時比較售價與帳面價值。
評估買設備划不划算時,可以搭配回收期計算機看多久回本,用損益兩平計算機確認折舊費用加入後的損益兩平點。考慮用租的,則可以參考汽車租賃計算機。
計算的假設與限制
計算機以完整年度計算,不處理年中取得時的月數比例,也不含資產重估、減損或處分損益。殘值與耐用年限是你的估計,稅務上的耐用年數與殘值規定請依財政部公告與會計師建議。
常見問題
殘值一定要填嗎?
不一定。預估報廢時沒有價值就填0,計算機會把全部成本攤提完。
年中買進的資產怎麼算第一年折舊?
計算機以整年計算。實務上通常依使用月數按比例計算第一年折舊,請依會計或稅務規定調整。
加速折舊會讓總折舊變多嗎?
不會。三種方法的累計折舊總額相同,只是分攤在各年的時間點不同。
個人買車也需要算折舊嗎?
不需要報稅,但用折舊觀念估算車子每年貶值多少,有助於比較買車與租車的成本。